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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适用《劳动法》的对策/徐凤林(2)
以适用劳动法为法治保证,遵循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企业自主分配与劳资协商共决相统一原则,以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将劳动法三大原则(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贯穿劳动立法、守法、执法、司法等全部环节,通过劳动纪律和劳动监督等立法,防止和制裁劳动过程中破坏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越轨行为。通过签订集体合同巩固已经形成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动争议的处理,解决和消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意志的合理实现,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以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重点,加强集体协商主体建设,扩大实行集体协商的企业范围,推动实现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健全工会组织,建立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司机之家;开展送健康、送清凉、送互助保障等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聚焦劳动者底线权益保障,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培育行业协商品牌,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劳动者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集体协商工作氛围。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加强对集体协商与订立集体合同的指导和服务,指导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订立《工资集体合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对策四: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
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为重点,学习掌握开展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策略技巧,加大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代表培训力度,提高集体协商主体法律水平和协商能力。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作用,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遵循市场化劳动关系发展规律,发挥劳动监察部门职能作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依法监督劳动法的实施,对违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保护等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罚,提升处理劳动争议效率。加强集体合同的审查管理和履约监督,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做好劳动关系风险会商研判,全面执行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搞好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站点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制定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素能标准,完善评价机制,落实激励措施,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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