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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镇集体企业财产的终极所有权问题/张文忠(4)
将有发展前景的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在明确政府的一个机构作为城镇集体所有财产的终极所有权代表的基础上,将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转换企业形式,落实由投资者组成企业权力机构,尽早完成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
改制后的企业不再是城镇集体企业,而是转换成了公司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将逐步消亡,近年来城镇集体企业的数量不断减少说明了这一趋势。
(三)将发展无望的城镇集体企业进行出售、关闭,收回城镇集体所有财产
通过出售、关闭等方式,由行使城镇集体所有财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将城镇集体所有财产从企业收回。也可以将收回的财产重新投到公司运营,以确保城镇集体所有财产的保值增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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