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强协商情况的调查报告/徐凤林
按照上级工会《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市总工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就全市劳动用工查风险、强协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市总工会围绕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预防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巩固根治欠薪成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组织开展风险摸排和协商要约,落实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守住劳动关系风险安全底线,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劳动者权益,保持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以风险摸排为切入点,全力维护劳动者权益
认真开展“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实调整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导机构,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将新就业形态劳资协商机制建设纳入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借助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法律监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力量,深入开展劳动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万名人社干部进万企”、送法入企等活动,组织人社、工会、企协、工商联等部门联络员深入基层企业,以欠薪风险为重点,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和最低工资标准问卷调查,对全市?家企业进行欠薪风险排除摸底,对?家存在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企业开出“用工处方”,提出改进建议。以货运、网约车、网约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高质量完成集体合同签订相关工作,做到能签尽签,从源头上消除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稳定工作岗位。截止目前,按照规定到期续签?户;新建会企业全部签订集体合同;直属企业全部签订集体合同。
(二)以要约行动为载体,促进新业态企业开展集体协商
聚焦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劳动者权益为目标,以平台企业和医药、石材经济园区为试点,一行一策,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组织开展要约行动。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签订并履行集体合同,使劳动者和企业协商共事、效益共创、互利共赢。落实全总《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方案》精神,完善质效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协商流程、拓展协商内容,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探索新业态企业和石材经济园区、食用菌产业园区等行业性集体协商经验,推动新业态企业和行业性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法律依据、政策标准和经验方法。
(三)以指导服务为重点,促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