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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人民法院实现公正司法之路径/徐凤林(2)
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提升审判能力和办案水平的动力引擎,完善司法责任体系、业务管理体系、人员管理体系和司法保障体系“四大体系”,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落实司法责任制,恪守 “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审判原则,实施办案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以审判权为中心的管理体制,明确法官、合议庭、专业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健全审判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工作决策机制,确保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判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办案绩效考评机制,落实审判质量考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办案司法档案,办案全程留痕,形成配置科学、运行顺畅、公开透明的办案工作机制。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发挥责权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作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案必审。发挥指导性案例示范作用,认真执行《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统一司法标准,遵守法定时限,“同案同判”“类案同判”。 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健全执行人财产发现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建立有效的防止干预司法制度。完善涉诉信访、申诉、再审工作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产生,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加强司法调解和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建设,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提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重大案件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涉诉信访问题。做好诉前调解,守住司法调解“最后一道防线”,促使当事人谅解、和解,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路径三: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全力维护公正司法
要把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和事实公正审理案件作为解决司法腐败与司法不公,根除立案难、判决难、执行难、申诉难等问题的一剂良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办案,不受任何非法指示干扰,依照实体法规定和程序法要求审理案件,提升法治修养,遵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依法办案。坚持公开、公正审判原则,实施办案全程录音录像,实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让公众了解司法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法官、律师以案说法活动。加强电子法院建设,发挥电子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作用,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和“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智慧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和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开设“便民绿色通道”, 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化跨域立案服务,防范“立案难”回潮。开通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完善执行穷尽制度,严格结案标准,协助解决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执行难”问题,提高有效执结率。依法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促进有效执行。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导,强化庭外调解,推动执行和解,提高当事人自行履约率。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特困群体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依法减、缓、免诉讼费,落实诉讼指导、诉讼风险告知等便民举措,保障其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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