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合同诈骗的类型与合同审查要点/徐凤林(3)
类型十二:招摇过市以势欺人
冒充董事长、总经理等虚假身份,以豪华办公场所为掩盖博得信任签订合同,谋取财物。
类型十三:混水摸鱼乱中取之
借订货会、展览会、博览会等之机,利用会议期间人员复杂、时间仓促、不易审查的特点,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类型十四:抛砖引玉沆瀣一气
利用贿赂手段或女色打通关节,买通有关人员,里应外合,狼狈为奸,损公肥私。
类型十五:掩人耳目盗名欺世
盗用公章、个人印章、有效合同、证明凭证等,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进行诈骗。
类型十六:明火执仗强取豪夺
通过威逼利诱强制签订合同,迫使对方送货,一旦货物到手则以暴力威胁占有财物,手段极其恶劣。
类型十七:非法转让坐收渔利
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一方利用种种手段,将工程承揽到手,然后转手倒卖,从中牟取暴利。
类型十八:设置陷阱守株待兔
以高利润为诱饵,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合同中设置陷阱,造成对方违约,骗取保证金、抵押金、中介费等。
类型十九:上房抽梯环环相连
以转让专利、高新技术为名,打着包技术、包设备、包培训、包回收、包利润的幌子,引诱对方签订“五包”合同,连续骗取对方转让费、中介费、培训费、设备费等。
类型二十:引狼入室祸及自己
在涉外合同中,中方企业考察不慎,盲目签订合同,外方诈骗者则采用种种手段,设置骗局,诱惑中方企业上钩,诈骗钱财。
四、合同审查要点及方法步骤
(一) 合同审查要点
合同审查是指在合同签署之前对合同内容、格式、效力和条款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估,目的是保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防止或减少合同风险。合同审查是一个以识别风险、完善条款、保护自身权益,促成合作交易、实现互利共赢为目的,围绕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进行审查的持续过程,审主体,既看别人又看自己;审内容,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审意思表示,是否存在胁迫与欺诈;审查文字是否规范;审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合法;审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审合同条款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既要遵循法律规范,考虑商业利益和市场变化调整和补充合同内容,也要注意协商性条款,如变更、解除条款等。是否有明确的协商条件、方式、期限,是否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和灵活处理问题。既要注意特殊条款,如涉外条款、知识产权条款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是否有专业性和针对性,也要注意适用法律约定,选择适用我国法律还是外国法律,适用哪一部分法律或哪一种法律体系,是否有利于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还要注意审查合同中通知送达的方式、地点、时间等,是否有利于及时收发合同相关信息,有利于证明合同履行或违约,是否有利于保留证据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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