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章程修改亮点解析/徐凤林(4)
内容五:完善基层组织领导体制
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乡镇(街道)企业和职工大量增加。根据《中国工会统计年报》,到2012年9月,全国40466家乡镇(街道)中,已建立总工会达到13489家,占乡镇(街道)数的33.33%。近年来,各级工会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促进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水平提高,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在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县和城市的区可在乡镇和街道建立乡镇工会和街道工会组织”后,增写了“具备条件的,建立总工会”。
内容六: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总遵循、总依据、总指引。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总则增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有利于各级工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强党的建设,为新时代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内容七:对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新要求
工会干部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工会工作的骨干力量。章程修改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要求工会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提高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明确规定县和县以上工会可以为基层工会选派、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等工作人员。
内容八:增加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内容
2017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在党中央领导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相关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重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关心支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取得阶段性成果。2021年修改的工会法增加一条规定,明确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职责。工会章程依据工会法充实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有关内容,有利于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改革措施落实,努力培养更多工匠、高技能人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
内容九: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大量涌现,呈现出用工关系复杂、就业灵活分散、流动性强等特点。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工会要通过多种有效方式,把快递员、送餐员、卡车司机等群体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2021年修改的工会法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章程在会员第一条新增一款写入相关内容,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提供了明确遵循,为工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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