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的法理探析/徐凤林(4)
国际仲裁机构有三种:1、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区域性和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多数仲裁案件提交常设仲裁机构审理。著名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商会仲裁院,英国伦敦仲裁院,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美国仲裁协会,瑞典斯德研尔摩商会仲裁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2、临时仲裁机构: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自动解散。3、专业性仲裁机构:指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如:伦教羊毛协会、伦敦黄麻协会、伦教油籽协会、伦敦谷物商业协会等。按照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标准出台商事仲裁员遴选规则,根据“一带一路”各参与国的国情,兼顾公平性、代表性和专业性,保证每个国家有适当人数、不同领域的法律、贸易及投资方面专家入选,维护仲裁机构的权威性。
方法五: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库。按照司法部《关于做好涉外律师人才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拓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围绕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跨境投资、金融与资本市场、能源与基础设施、海商海事、跨国犯罪与追逃追赃、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涉外专业领域进行分类筛选,广泛遴选涉外法律人才,做好人选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符合入库条件,供有关部门和涉外企业查询使用。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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