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处理原则与途径/徐凤林
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引发的案件称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在现实中较为常见,探析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预防劳动纠纷发生,采取有效方法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当前亟需关注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
特点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增长,法院收案数和结案数不断攀升。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国家对劳动权益保护日益重视,劳动者愿意选择用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民营企业存在大量事实劳动关系,就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易产生争议和纠纷。维权成本降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劳动争议案件按件收费,每件10元。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降低维权成本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物力支持。
特点二:新型案件呈多样化
新型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出现,表现为确认劳动关系、请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社会保险赔付、工伤赔偿等,当事人诉讼请求内容多样,竞业限制、劳务派遣引发的新型劳动争议案件涌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制、破产及经营调整等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案件不断增加。
特点三:调处案件难度增大
劳动争议案件牵涉利益广,社会关注度高,化解难度大。一般经过和解、调解不成,通过仲裁进入诉讼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政策性强,涉及法律规范繁杂。适用法律规范除劳动法律法规、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外,还包括社会法、各类行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但是,劳动领域法律规范尚不十分完备,存在瑕疵,适用存在难度,各地裁判标准不一。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原则
劳动争议案件归属经济法和民法调整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遵循合法原则;公正和平等原则;调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六个原则进行处理。
原则一: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无论个人还是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逃避法律制裁。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遵循民法典、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程序法规定,从案件受理到案件终结始终在法律轨道内运行。对当事人双方享有的请求解决争议、举证、辩解、陈述和要求回避等权利给予平等保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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