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劳动法体系与适用对策/徐凤林(2)
二、体系内容
我国劳动法体系内容基本完整、门类齐全,位阶清晰。分类:1.劳动标准法:工资法、工时法、职业安全卫生法等。2.劳动关系法:个别劳动关系法和集体劳动关系法,作为法律制度由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构成。3.劳动保障法:就业法、劳动力市场服务法和社会保险法。4.劳动行政法:劳动行政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法律规定。
内容一:劳动主体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
1、1956年颁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三大规程
2、1978年颁布《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3、1988年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4、199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199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及补充规定
6、2002年颁布《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7、200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内容二:劳动保险与工伤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
1、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2、1988年颁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3、1995年颁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
4、1999年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5、2003年颁布《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修改
6、2004年颁布《工伤认定办法》
7、2004年颁布《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内容三: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
1、1986年颁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2、1995年颁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3、200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内容四: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1、1992年实颁布《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2、199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3、199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体系特点
特点一:理念先进,立法科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确立劳动法在劳动法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将劳动法三大原则(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贯穿于劳动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彰显劳动法的涵盖性、权威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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