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思考/徐凤林(3)
四:工作对策
对策一:加强劳动法治宣传,增强用人单位法治观念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领航,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人运动时代主题,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加强劳动法治宣传,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用人单位法治观念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健全劳动法律体系,完善修订《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领域法律法规,弥补法律空白,推动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策二:加强工会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工会组织健康发展
以《中国工会章程》为指导,恪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发挥工会组织“四项”职能作用,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服务职工体系,拓宽服务职工领域,构建智慧工会,促进基层工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工会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落实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会员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职工之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权利。搞好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丰富入会形式,吸引更多的劳动者加入工会。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困难职工生活保障机制和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机制,确保重大问题依照规定程序集体决定。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协调机制建设,落实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公平有序的工资决定机制,探索新就业形态劳资机制运作方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建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依法调解劳资双方争议,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对策三:加强劳动保障监督,竭诚服务职工群众
以强化劳动法治监督为保障,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依法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加强集体协商主体建设,扩大实行集体协商的企业范围,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重点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加强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指导服务,防止和制裁劳动过程中破坏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越轨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规范用工,强化就业歧视监督,严厉处罚不签劳动合同、随意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克扣和拖欠工资、随意加班加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失业救济机制,强化社会保险统筹覆盖面,解决欠缴保费问题。健全工会组织,加强“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搞好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建立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司机之家等工驿站,开展送健康、送互助保障等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修订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挖掘具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内涵,举办文娱、体育活动,走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之路。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开展劳动技能竞赛、群众性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完善员工培训机制,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和知识水平,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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