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悬赏广告/申剑(25)
示)、悬赏广告等。
2、对悬赏人的主体资格,广告相对人(行为人)的权利,广告的格式
和内容的规范和审查程序,广告的发布和撤销(撤回),以及法律责任等进
行修改,明确哪些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哪些广告属于要约等等。
总之要将悬赏广告等现实中存在的广告形式纳入法律进行规范,以利
于司法实践。
E-mail:shenjian@hotmail.com
主要参考文献:
1、《民法学》彭万林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债法总论》黄茂荣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广告法关联法规精选》法律出版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意见(试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注释:
①王泽鉴《民法债编总论》188页
②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8年版,第57页
③《民法学》司法部法学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彭万林主编,第
485页
④《民法学》司法部法学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彭万林主编,第
485页
⑤《民法学》司法部法学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彭万林主编,第
112页
⑥《民法学》司法部法学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彭万林主编,第
119页
⑦《民法学》司法部法学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彭万林主编,第
124页
⑧《论悬赏广告》叶明,四川大学法学院99级,互联网
⑨黄茂荣《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250页
⑩史尚宽:《债法总论》,荣泰印书馆1954年版,第42页
⑾2004年8月2日《电脑报》第A2版
⑿郑玉波:《民法债编总论》,第69页
总共25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