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疏失之探究/秦志旗(12)
面对这样一个“以管为本”和“以人为本”的对立,就有一个价值取向问题。过去强调建立“强制的秩序”来管交通参与人,现在应该把把人权保障放在第一位。这也是法治所追求的理念,是一个社会法治文明程度的体现。法治的精髓在于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的权利。支撑在法治背后的,是人道主义。
二、立法不是闭门造车,应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实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实行“开门立法”,必要时可举行立法听证,多方面、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真正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人的尊严,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科学、规范、合理、可操作,把好事办好,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三、立法机构要站在国家和人民大众的立场真正把好立法关,不应受某些部门的影响,更不能让某些部门利益(包括执法的便利、有效)扭曲法律,把国家的法律修订成部门的法律,形成“法律部门化”;立法上长期存在的“部门立法,立部门法”的弊端亟待克服。



2005年6月8日
  




参 考 书 目

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2002年8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www.npc.gov.cn
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2003年6月23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www.npc.gov.cn
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2003年10月23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www.npc.gov.cn
四、《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2003年10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www.npc.gov.cn
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的说明》,公安部部长贾春旺,2001年12月2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www.npc.gov.cn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编著,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年11月第一版


总共13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