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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王泗友(3)

二是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要不断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将行之有效的处置原则、工作措施和成功经验,以预案的形式固定下来,转化为日常的工作措施。要加强对上访重点人员的日常控制,落实对重点地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的防控。在具体的处置过程中,结合现场实际,加强对现场情况的了解、掌握和取证,区分性质,讲究策略,冷静稳妥地做好处置工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扎扎实实地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

(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就必须以实现县委提出的“创建平安社区,建设平安铜梁”为目标,突出主业,不断提高打击犯罪的专业化水平。

一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建立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打黑除恶”斗争力度,全面清理摸排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及时打掉危害大、影响大的系列犯罪、职业犯罪和团伙犯罪,及时打掉危害一方、作恶多端的流氓恶势力,及时侦破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要把集中统一行动与日常打击犯罪有机结合起来,在日常工作中充分体现“严打”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坚决把犯罪分子的气焰压下去,努力发现、侦办深层次的黑恶势力,确保一方平安。

二是进一步完善侦查破案工作机制,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跨区域流窜犯罪的打击力度。以打击杀人、抢劫、爆炸、投毒、绑架、持枪犯罪等严重威胁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职业性犯罪团伙等为重点,狠抓侦查破案,坚持大案挂牌督办制度,加强串并案件侦查攻坚,努力遏制流窜犯罪增多势头。力争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案件侦破率达95%以上,努力实现“命案必破”,命案侦破率到达100%,全面完成县局制定的刑侦目标任务。

三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深入贯彻《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企业和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完善防范体系。进一步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社区,建设平安铜梁”主题活动,将安全文明小区、平安大道、无毒社区等创建活动精心规划,按照《2005年政法工作要点》要求,努力实现年度目标,力争三年内把铜梁建设全市治安秩序最好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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