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思考/冯兴吾(6)
实践证明,公证机关通过公证活动,向人民群众广泛开展了法治教育,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通过办理《个人借款合同》、《船舶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签订合同的原则、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以及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通过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办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意义,传播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遗嘱的内容和有效条件以及遗产的处理方式等,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㈡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服务
公证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机关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公证机关的特有职能,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协调发展,是国家公证机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当前的经济建设中,加强经济领域的宏观调控,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需要一个稳定的经济秩序。但是,各种经济纠纷的日益增多以及违约事件的频繁发生,其结果必然引起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从而干扰,甚至阻碍我国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家公证机关就是要用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这一特殊职能,介入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大力开展与之相关的各项活动,办理公证业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1、为国家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公证服务
公证是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手段,公证机关为国家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公证服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运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公证服务
公证机关积极办理公司事务公证,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公证服务。公司事务公证包括:一是公司的创立事务公证。如发起人协议公证、公司章程公证、公司股东创立大会公证、合资(合作)经营合同公证等;二是公司机构重大活动公证。如股东大会董事会公证、监事会公证以及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会议记录公证;三是与公司资产、股权相关的公证。如资产清点、财产分割、股权转让、股票承销等公证;四是公司的并购、分立协议和拍卖、招标公证;五是公司的法人资格、资质,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公司授权委托书等事实或文书公证;六是职工持股、管理层收购、股权奖励等事项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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