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赵立明(5)
六、结语——任重而道远
要做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履行我们郑重的承诺,我们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一方面我们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各种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广泛宣传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切切实实地履行对奥林匹克运动作出的郑重承诺,把2008年北京奥运会办成一个严格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运动会,让辉煌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永载奥运史册。
参考文献
[1]、张玉超、李红:《中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研究》,
《体育与科学》2002年第5期
[2]、北京奥组委:《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文件汇编》,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4月
[3]、周林:《尊重知识、敬畏法律——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精神与前提条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2005年第4期
[4]、周林:《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状况》,《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200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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