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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美半导体税制争端的深层次思考——以国民待遇为视角/赵黎明(3)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声明说,中国对国内的集成电路制造商提供了优惠的税收待遇,因此使美国及其他国家相关产业的出口处于不利地位。这种歧视性的税收政策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做出的“国民待遇承诺”不相符合。
  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说:“美国的半导体产业和其他相关行业有权利与中国同行在同一个竞赛场上竞争。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国应当履行成员的有关义务。不能实施对外国产品带有歧视性质的贸易措施,美国希望通过此次事件向中国方面传递这样一个信号,即不应该利用非对等税率对本土产业进行保护。”

2、对中美争端的深层次分析
(1)我国的半导体税制政策属于一种次国民待遇。对于WTO的要求而言,我国目前的开放程度是不够的。我国的对外开放是一种渐进式的模式,我国一贯认为平等国民待遇的推行不应一蹴而就。于是在实践中出现我国充分利用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规定,在某些领域继续实行有限制国民待遇的现象。但是国民待遇的推行是我们的承诺,我国政府及相关行业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才行。
(2)美国贸易代表处代表佐立克认为,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给了美国公司许多难得的机会。但是“我们必须确保这是一个公平的市场,而美国政府将会通过一切可能的手段,来促进该公平市场的形成”。“这也正是我们与业界同仁一起共同促成今天协议达成的根本原因所在,即我们要保证美国的半导体高科技公司能够获得完全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佐立克在接受国外媒体采访时表示:“在芯片领域,中国是一个巨大和持续快速成长的市场,在消费电子、PC、汽车、手机以及冰箱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应用潜力。”可见美方是以战略眼光看待这种产业流向的,优惠的税收政策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半导体厂商在华投资生产,这不能不让美国的半导体产业界忧虑。
可见,美国不允许中国通过直接吸收海外技术加速技术研发,也不能容忍以税收或其他优惠政策吸引投资带动产业升级。

三、扶持本国幼稚产业的正确途径

(一)我国半导体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
现实情况表明,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钻国家扶持半导体产业退税政策的空子,通过增值税退税后与出口退税的税率差额,骗取国家退税补贴。而且,我国的税收政策对来华投资的外国半导体企业的扶持条件,比国内企业还要好,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没有真正起到促进我国半导体企业发展的作用。
国家相关部门也在评估该退税政策是否真正对国内半导体芯片产业发展的作用。而且,信息产业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制订出台了新的半导体芯片产业的扶持政策,以替代有一定负面作用,又授人把柄的现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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