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判委员会现状及改革方向的调查与思考/叶文炳
关于审判委员会现状及改革方向的调查与思考
审委会制度是我国诉讼制度的一大特点。在我国现行的诉讼制度中,它占有非常
重要的地位,各级法院内部设立审委会,由它讨论复杂、重大、疑难案件和审判
工作的其他问题。过去的几十年,审委会曾起过很大的积极作用,至今仍发挥着
很大影响。近年来,随着“同世界接轨”的口头的流行,随着法院各项工作改革
的不断深入,人们对现行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许多学
者同仁对现行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提出了质疑,甚至有的认为应该废除这一制
度。因此,审判委员会改革问题就成了当前热议的话题之一,最高人民法院“二
五”改革纲要已将该项改革列入日程。过去,虽然有不少法院就审判委员会进行
了改革,但都是在缺乏统一指导的情况下自下而上自发进行的,这种改革模式,
决定了改革进路与改革结果的多样性,不过这种改革的多样性又为决策者设计和
规划改革蓝图提供了多个选择文本,使改革有了模式可选的余地。本文以点说面
的方式,以福建省漳平法院为文本,对福建省漳平法院审判委员会的现状及改革
进行了考察总结,并提出了思路。
一、现状考察
近年来,漳平法院就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的问题自发地进行了改革,改革内
容涉及委员遴选、职责定位、运作方式等。应当指出的是,漳平法院审判委员会
的改革,并未系统进行,而是自发性进行地探索。本文提供的数据,有些是静态
的,有些是动态的。由于改革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静态的数据既是改革的结果,
也是改革的动态反映。
(一)静态考察
1、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目前,审判委员会委员七人,其中,一名院长,一名党组副书记,三名副院
长,其余两名是民一庭长和办公室主任;漳平法院审判委员会设有审判委员会秘
书作为负责审委会处理日常事务人员,关系挂靠在研究室,专人负责;未设立了
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专业委员会,所有审委会委员除一人外,其余均取得了
本科学历。
2、职责
审判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分为两部分,即讨论案件和其他议题。
(1)讨论案件。
2003年召开审判委员会70次,所讨论的刑事案件40件,占当年讨论议题57.1 %,
民商事案件19件,占当年讨论议题27.1%,行政案件8件,占当年讨论议题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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