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司法主体性理念探析——以民事司法制度为中心/周成泓(7)
不愿改革的民族缺乏精神,无法改革的民族缺少活力,为改革而改革的民族缺少智慧。改革已成为当今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然而,“改革”二字并非只是一种标签,可以随意贴,只有那些与时代的主旋律相拍,能够最大限度地增进人类福祉的变革才叫改革。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已经列入人大立法的议事日程,学界也正在为此进行研究和讨论。一部法律的修改有三个层次,即理念、原则和制度,而其中最为重要者当数理念的建构。笔者以为,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目标设计以及具体路径的选择上,必须以主体性理念作为指导,广泛地吸收普通公民参加,要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可以说,民事司法不断走向现代化、民主化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提高当事人主体地位的历史。




参考文献:
[1] 张登巧,赵润林.交往实践观与马克思主体性哲学[J].社会科学,2001(3).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169.
[3] 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501.
[4][德]康德.判断力批判(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09.
[5][英]史蒂文.卢克思.个人主义[M].阎克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48.转引自左卫民.在权利话语与权力技术之间:中国司法的新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9.
[6] 郭湛.论人类主体及其主体性[J].学术研究,1991,(3):79-83.
[7] 王志红,钟玉海.主体性、价值评价及马克思的实践范式转向[J].安徽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6):67-74.
[8] 黄娟.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法理分析——兼议中国民事诉讼的现代化[D].西南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2.16.
[9] 左卫民.在权利话语与权力之间:中国司法的新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2.
[10] 童之伟.法律关系的内容重估和概念重整[J].中国法学,1999,(6):9-19.
[11] 左卫民.在权利话语与权力之间:中国司法的新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22.
[12] 廖钟洪.民事诉讼中的国家主义之体现[J].现代法学,2003,(1):43-51.
[13] 王亚新.民事诉讼中的依法审判原则和程序保障.王亚新.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41.


总共8页     [1]   [2]   [3]   [4]   [5]   [6]   7   [8]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