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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曹养成制度的改革构想及对我国的启示/周成泓(13)
5.规范、完善我国的法律继续教育制度
现代社会目新月异,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新的法律学科不断涌现,如何应对这一变动不居的形势。保证法律家们能为人民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笔者以为,应对措施有许多,而其中最关键的是加强在职法律家的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他们的知识,拓宽其视野,拓展其活动范围。具体做法可以考虑将法律家送到国家司法学院在职法律家研修部内进行定期培训。培训的内容,除了一些新兴学科的理论教学以外,应主要聚焦于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专题研讨以及一些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研究探讨等。
结语:不管政府对大学控管的程序如何,一国法制对该国的法律教育总是起着主导性作用,法律教育在一个国家中的职能通常是由该国法制的一般性质所决定的,日本如此,我国亦是。因此,对我国法律教育制度的改革应当与我国法制发展的现状相适应。应纳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以及更为宽广深远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宏观视野之中。同时,由人类文化的共通性所决定,我们也应当借鉴他国的成功做法,为改革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服务。另外,历史告诉我们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律教育没有任何实际价值,法律教育只有与法律职业紧密结合,才能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才能维护法律职业和法律教育的社会声誉,并最终建立起司法的权威;才能促使中国的法学教育建立起相对稳定和连贯的知识传统,并使中国的法律职业和法律制度拥有更深层次的历史与社会根基的支柱[9]。
“子规夜半尤啼血,不信春风唤不回”,相信有广大法律家的辛勤劳作,有广大人民的全力支持,中国的法律教育必定会在不久的将来步入正规并呈现出勃勃生机。中国的法治也一定能够实现。


注释:
[1] 见肖杨《当代司法制度》P182
[2] 法学教育:肩负双重使命迎接新的挑战,吴坤,法制日报2001年10月6日
[3] 同[2]
[4] 沈宗灵《比较法研究》第P182-183页,1998年北京大学系出版社
[5] 龚刃韧:关于法学教育的比较观察――从日本、美国联想到中国,第175页载《北大法律评论》第4卷第1辑
[6] 苏力:《美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对我们的启发》,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第347页 载贺卫方编
[7] 法学教育:肩受双重使命,迎接新的挑战,法制日报2001年11月20日,目前,我国经教育部批准立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已发展至232所。到1998年,我国在校法学本科生已达到79590人,比1991年增加了三倍多,年均递增15%。现在这一增长速度依旧。而且,我国每年有数以万计的函授生、自考生等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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