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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诉微软案/宋飞译(7)
政府和各州选择忽视法律已经够糟了。但是,他们也忘了历史的教训。我们不得看得太远以评估自由市场对产业政策在培育电脑产业的改革和技术进步的负面效应。你可以回想一下,那一试验开展于20世纪80年代。日本人选择了产业政策和政府干预;在我国(美国),我们让市场力为产业定型。尽管20世纪80年代许多人敬畏日本,而美国选择被认为不正确。20世纪19年代证实了在胜败之间,市场的确比政府运行得好。也许当今的司法部当权者的傲慢如此普及以致于他们确实相信--连串的反托拉斯律师和经济师会在日本专家失败的地方成功并设计出比西海岸的“书呆子(nerds)”更棒的电脑。幸好,对消费者来说,法院是站在政府与其这样一套繁琐的政策工具指责之间的。

什么处于危险中?
这句问话像是对美国的剩余产业的有趣的大不恰当的概括。毕竟,它难以和一个给它的主要拥有者净余价值400亿美元和已使超过2000万雇员成为百万富翁的公司强调多少同情。然而,不要陷入自满。现在的打击会针对Redmond(红宝石),但它的辐射尘将会更宽一些。
如果政府突然胜诉(或者如果他们在法院有机会啪地一声放下微软案件之前继续在其他产业中坚持这些理论),你会看到接下来的。记住,主管部门(美国反垄断法的主管部门是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译者注)在Staples(主要产品)/Office Depot(办公室的停车场)一案中认为像“办公用品超市”这样的一个市场是由三个运动员垄断的,即便那三个运动员在办公用品的总销量中只占很小份额。主管部门在对零售商有单方市场力的地面玩具‘R Us一案中也继续坚持这一观点,即使它在玩具总零售量中只占不到40%的份额。简言之,主管部门的确准备在最不起眼、发展空间最狭小的行业发现垄断大权。
如果我是怀疑,那么请原谅。但是,我觉得只有一个经济部门最终一定受益;幸运的是,对我和迪克来说,无论如何,那个部门碰巧是由反托拉斯律师和经济师组成的。

文章简介:作者查尔斯.F.儒勒,美国反托拉斯集团首脑。这篇演讲是他于1998年3月在克利夫兰城市俱乐部发表的。本文系摘译其谈论微软垄断问题这一部分的演讲内容。译者水平有限,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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