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域名法律保护刍议/聂涛
(原文刊发于<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期刊基本参数:CN22-1229/D*1985*b*16*80*zh*P*¥6.00*1000*42*2005-10)
网络域名法律保护刍议
聂涛 蔡书芳
(西安市行政学院 西安 710054)
内容摘要:尽管随着搜索引擎等技术的出现,域名作为一种网络身份识别符号的重要地位已经有所下降,但作为一种网络资源定位方法,其重大的社会意义与价值却是任何人都不能忽视的,尤其是在一些域名衍生出企业“网上商标”的标识性功能之后。一些商标、企业名称的所有人开始利用其商标或企业名称随意威胁域名持有人及反向劫持域名,或者为了获取商业利益而故意制造混淆以吸引用户访问其网站而抢注域名。为了保护域名所有人的权利不受恶意侵害,本文拟从域名的概念入手,探讨有关域名的若干法律问题,以引起学界的重视,共同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
关键词:域名、法律问题、CCNIC
随着新经济时代的来临,第四次工业革命到达了高潮阶段,互联网(Internet)与电子商务技术迅猛发展并被广泛运用,域名的重要性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新经济时代即知识经济时代,它较原始的经济最大的不同便是人们对知识产权等基于人的智慧所产生的无形资产的价值逐渐被人所认知并接受。
一、域名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域名( DOMAIN NAME)是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如WWW.ABCDE.COM.CN等,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域名是互联网的基础服务,在此之上可以提供WWW(万维网)、EMAIL(电子邮件)、FTP(文件传输)等应用服务。域名由4个部分组成,其中最左边的一串字母代表提供的如HTTP(WWW)、 MAIL、FTP等服务类型,最右边的组成部分称为顶级域名,或称最高层域名,它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地理顶级域名,共有24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码。例如CN代表中国, JP代表日本,HK代表中国香港等等,另一类是类别顶级域名,共有7个: COM(商业系统), NET(网络机构), ORG(组织机构), EDU(教育系统), GOV(政府部门), MIL(军队系统), INT(国际机构)。由于互联网最初是在美国发展起来的,所以最初的域名体系也主要供美国使用,所以GOV, EDU, MIL虽然都是顶级域名,但却是美国使用的。只有.COM、.NET、.ORG成了供全球使用的顶级域名。相对于地理顶级域名来说,这些顶级域名都是根据不同的类别来区分的,所以称之为类别顶级域名。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新的顶级域名也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被扩充到现有的域名体系中来。新增加的顶级域名是BIZ(商业), COOP(合作公司), INFO(信息行业), AERO(航空业), PRO(专业人 士), MUSEUM(博物馆行业), NAME(个人)。在这些顶级域名下,还可以再根据需要定义次一级的域名,如在我国的顶级域名.CN下又设立了.COM,.NET,.ORG ,.GOV,.EDU等以及我国各个行政区划的字母代表如.BJ代表北京,.SH代表上海等等。 自定义的域名部分列在最低级。它的功能主要由它的两个作用来实现的:分别是域名指向和域名解析,域名指向是指一个域名指到另一个域名的空间,大致上是与两个域名共用空间是一样的,只是多了一点,指向可以指到另一个域名的子目录底下。域名解析就是域名到IP地址的转换过程。IP地址是网络上标识您站点的数字地址(如:202.117.157.125),为了简单好记,采用域名来代替ip地址标识站点地址。域名的解析工作由DNS服务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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