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审终结无限申诉再审不再/金小明(6)
总法律的物质理论基础是物理学哲学,她的出现应以基本法理为判决逻辑,同宪法兼容,与宪法地位同等;以损害了公私利益的事实、效果为依据;以基本量判为发展,可大大减少具体法规分类和条款数量,删节不必要的文字累赘、概念含糊、勉强谋合、相互抵触的内容。量罚法只分诉讼法(考核法官)、民法、刑法三种就足够了,并应对每个条款设置有上下限的量罚指标。
5.无人办案装置
无人办案装置就是个人以遥控/意控方式参与社会活动的无形联系网络,也即法治社会的装置,英语全称是The Net of Total Social Management System,简称TMS[3]。TMS网络传载介质是光电气等,其上起交换、评估作用的介子是阴流子,一种运载欲望需求、能力信誉的虚拟物质,其运动方向是沿最佳途径运动不变。TMS网系从设计上去掉现行行政监管协调环节,是针对个人和社会二个层次及各个方面的自动化网络联系装置。但法治社会要以司法公正机制为核心,司法公正治理意识渗透到全社会每个细胞之时就是TMS网系应用之日。因此,司法公正机制融入TMS要从现在抓起,大体程序为: 按照一审终结无限申诉原理,建设司法公正机制和程序→设立简明的总法和量罚法→设计逻辑严密的表格合订本形式 “办案判决书”→将法律条文软件化指标数据块化→接入TMS网系。
(二)司法公正保证机制的改造要点
现在,司法公正的法理思想和法律文本十分丰富,细致的法律条款正在快速增生。如此,令人兴叹的法律海洋日益膨胀,但问津司法合理体系结构和有效保证机制的人似乎太少。为实现一审终结无限申诉而再审不再必须设置重拳监审。下面从公正第一效率第二的原则设计出以监审为中心的司法公正结构与程序。
1.司法体制改革构想
中国法院设置现为与政府机构对应的国家最高、省高级、地市中级和县基层四个层次。为强化司法独立,打破地方保护,大幅精简机构,应取消省高院,改设八大地区中院;为适应一审终结,集中司法力量将案件一次性解决在基层,应扩大办案实体,将农村县法院和城市中级法院并称基层法院;为方便当事人出庭,应照顾乡镇村落和城市街道布局,按实际需要设置法庭;为便于立案、申诉和执行,在各乡村委和街办居委设(兼职)调解员兼司法专责1人,负责立案和执行等诉讼知识咨询并面向当事人和各级法院转达判决书以外的诉讼材料(出于保密性和权威性,判决书由法院直达当事人为好)。如此构思设计出的立法、审理和监审结构层序如下:(全国)人大生高院(国家法院),高院管八区(大体上按东西南北中大区域在大城市设置中级法院),八区中院联县市(基层法院)、县市连万庭、万庭(设窗口)通百姓。为加重监审,取消陪审员制而设置监审团评价法官办案、媒体公示再审案的拟判决内容、人大表决有争议的再审结果直至法院内部监察部门查办、人事劳资考核办案人员的监审考核体系。
总共10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