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的刑事规制(上)/秦德良(9)
套期保值是套用期货合同为现货市场上的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交易进行保值,以转移在现货市场上可能遭受到的价格风险。因为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基本上保持大致相同的趋势,当期货合同交割期到来时,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互相趋同,合而为一。套期保值具有四方面特征:交易方向相反,即在现货、期货市场上同时采取相反的操作;商品相同或相关;商品数量相等或大致相等;交割月份相同或相近。套期保值的根本目的是锁定现货市场上商品的价格成本,使经营者能够获取正常利润,套期保值也有可能失去在现货市场上获得更多利润的机会,因而它是一种防御性交易策略,即锁定成本交易策略而非盈利性交易策略。“因此套期保值者不应存有通过套期保值交易而获利的想法。对于一个资深的套期保值者而言,确定一个可以保护其投资的市场目标要比担心失去获利机会的可能性更为重要。”[1][P81]
价格发现是指期货市场特有的形成权威价格的功能。期货交易所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反映了商品的供求及影响商品供求的各种因素的作用。期市的价格发现功能,主要表现于各种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被人们发现并且通过期货价格的升降反映这些因素作用的大小和强弱,即在期货市场内对各种各样商品进行交易的结果,能够产生这些商品的期货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唯一地产生于期货交易过程中,集中地反映了各种供求结果。因而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远远优于现货市场由买卖双方决定未来价格的功能。
二 、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制度
期货交易运作流程一般都要经过以下步骤:选定经纪公司,开立交易帐户;下订单,传送交易指令,场内集中竞价成交,交易确认,结算,平仓或交割。由于期货交易是高度市场化、高度组织化、风险最大的交易形式,因而期货交易流程必须有严密的规则进行规范,以确保期货交易的秩序化、制度化,在这些规则中最重要的是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保证金是期货市场的血液,是对履行期货合同的一种担保,因而保证金一般只占合约总金额的5—15%。初始保证金是初次交易前存入交易帐户的。交易中由于价格波动,客户所持期货合约价格每日不同,因而需根据每日结算情况决定是否补交保证金,补交的即是追加保证金。保证金便利了期货合同的概括转让,保证了交易所业务的顺利进行,亦使交易所赢得了很高信誉。
第二,每日结算制度,又称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是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的资金清算。期货交易须每日结算,盈余者可提取利润,亏损者须追加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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