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的相互作用/郑成思  (15)
                                参看《版权法》(修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03—320页。欧陆法系国家及英美法系国家的实例,见《著作权》杂志1995年第3期第3—7页。
                                转引自EIPR1999年第3期。该案的评论系由日本著名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学家土井辉生撰写。其评论中特别强调了“有限期的版权转让应属有效”。
                                参看《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
                                参看《知识产权研究》第六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12月出版。
                                参看《国际贸易》杂志1999年第五期《21世纪知识产权研究展望》,《著作权》杂志1999年第1期《两个新的版权条约初探》等文章。
                                参考注▼,这里哥德斯坦在其论文中的主张。
                                参看为适应数字技术与网络而增加的《统一商法典》第2B条(草案)。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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