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理学或法哲学中几个问题的思考(一)、(二)/赵作明(22)
关于政治意识形态与概念恐怖主义的关系。在作者的《关于法理学或法哲学中几个问题的思考(一)》一文中,曾关注“概念”,并曾明确或隐在地提出“概念恐怖主义”这一概念。现在看来,概念恐怖主义是政治意识形态惯用的伎俩,是当政者加强对内统治、转移矛盾、磨消人民意志的重要手段。概念恐怖主义典型的是对人性的束缚和对意志的控制以条框加暴力的面目出现。比如,给定一个概念,并声明这种概念是不可挑战的,顺者予以礼遇,违者予以暴力,以求政治和其他方面既得利益团体的利益最大化。对抗概念恐怖主义最有效的武器就是让民众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自决权。案例分析,布什政府对朝鲜和伊朗等国家宣布为“邪恶的轴心”,那么,这种概念上的界定是否就是概念恐怖主义,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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