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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产关系视野中的犯罪学/孔一(4)
关系(f)
为什么会有犯罪?(理论的解释:犯罪原因理论)
犯罪原因(x)
如何解释犯罪?(解释犯罪的指标与方法)
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可以用函数表示为: 。犯罪学研究的是函数 ,而研究 就不能不关注 与 。
三、我们如何研究犯罪——研究犯罪的工具

涂尔干认为一门学科的建立必须依赖于独立的研究对象和独特的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的独特性是由研究对象的特性所决定的。作为事实学的犯罪学不能单靠规范学(如刑法)的方法去研究,而应当更多的借鉴研究社会事实的成熟学科如社会学或心理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社会科学有两种基本的方法论传统:人文主义和实证主义。人文主义强调人的主观认知对客观世界的重要意义,其主要研究方法是“理解”和“诠释”。韦伯说:“经验实在对我们来说是“文化”,因为并且只要我们把它置于与价值观念的关系之中,它便包括而且只包括那些通过这种关系才对我们有意义的实在的成分”。这种研究的经典范例是韦伯对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关系的研究 ;实证主义把社会现象视同为天体运动分子结构等纯粹客观的物理现象,主张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特别是观察和实验方法去研究。由于实证主义强调“事实”“观察”和“实验”,因此很借重于调查和统计。涂尔干关于自杀的研究是利用实证方法研究越轨问题的典范 。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 是:在控制额外变量的前提下研究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以可证伪性 为原则检验虚无(null hypothesis)假设。人文主义方法能够借助对事物片段或局部的深入细致的解剖发现和提出新的科学问题获得对事物一定层次的本质的把握,但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在于结论的或然性和难以进行有效推论以获得对事物的全面认识。因此,一定程度上以人文主义方法获得的结论往往作为研究假设。而犯罪学如果要以建立普遍的犯罪现象和犯罪原因之间的有效联系为己任,则必须借重于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影响犯罪的因素(自变量)众多 ;各种因素之间又存在着交互作用,由原始自变量交互作用所产生的新的变量又可能会对犯罪现象(因变量)产生新的影响,而由交互作用所产生的新变量将会是庞大的数字,例如10个自变量相互作用理论上可以产生新变量:
(个)
可以肯定新生自变量与原始自变量、新生自变量与新生自变量之间仍然会存在相互作用而再产生新自变量,如此传递下去将产生无穷多的自变量。即使只有3个原始自变量,其相互作用也是复杂的以致于我们只能呈现其作用的大致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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