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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观我国近几年司法解释(2000-2005)/何宁湘(8)
  
  结束语
  人们总对事务抱有极大希望,希望人民法院、广大法官全面贯彻执行“司法为民”,希望宋鱼水、金桂兰来审理自己的案件,这些愿望是美好的,但非常遗憾,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加强与完善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仅仅靠一个口号,一项运动、一个两个优秀精英法官同样也是不可能的,而必须靠制度,靠正确、科学、理性与完善的制度。
  愿从新的一年起,我国的司法解释能有一个长足进步。这里不提过份的要求,只要能够做到:着实解决法院如何具体正确应用法律、司法解释与司法文件彻底“分开”、司法解释与司法文件公开透明,人民群众就会得到实惠,也就必然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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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dshnx.nease.net/mdzz/2005/zz_05-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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