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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是一条狗——透过UCOOL谈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易昕(7)
(三)技术保护
技术保护可以成为我国除法律保护和行业自律以外的一种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措施之一,虽然其技术发展还不成熟,且依赖于人们的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意思。但是通过发展技术措施保护网络隐私权也是一条可行的道路。
笔者认为我国应当通过法律法规等法律信息的规范及行业自律模式的建立和技术保护共同努力,建立起保护网络隐私权的体系,维护网络的安全,还给人们一颗平静的心和安宁的环境,给予个人控制自我信息力的足够自信。让网络保持其原本的虚拟的空间,让网络的虚拟带动人性的张扬。

即使我是一条狗,我也希望我能在网络中寻找到在我的人格,而不被发现。

【参考资料】
[1] 张楚等编 《网络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5月第一版
[2] 李德成著 《网络隐私权保护制度初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10月第一版
[3] 张新宝著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1997年4月第一版
[4] 周涛裕 《刍议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机制》
[5] 张霖 《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适用与保护现状》
[6] 王全弟 赵丽梅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7] 卢爱国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8] 矫健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9] 吕益林 吴子贵 《 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探析》,情报杂志 ,2004 年 第7 期 


作者简介:易昕,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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