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证券欺诈的神秘面纱/祝尔军(11)
其次,应该具有理性的投资理念。证券欺诈之所以能够得逞,往往与股民的错误投资理念有关,例如盲目跟风,追涨杀跌,贪婪急躁,迷信轻信等。正确的投资理念应该是不贪不躁,知足长乐,先考虑风险再期望利润,头脑清醒独立判断,三分技术七分涵养,选时重于选股等等。
第三,防范为上。证券欺诈可以分为可以预防的证券欺诈和不可预防的证券欺诈。对于前者,就要坚持防范为上的策略,预防为主,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否则,等到证券欺诈真的发生了,就后悔晚矣,尽管有些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弥补,但还有些损失是一经发生根本无法挽回的。
最后,求助法律。对于股民无法预防的证券欺诈,或者是没有预防住的证券欺诈,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予以解决。法律是股民利益的保护神,刑法更是股民利益的最后保护屏障。诉诸法律,不但可以挽回遭受的损失,而且可以追究证券欺诈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既预防证券欺诈的再次发生,又预防股民的再次受害。相反,如果麻木不仁、见怪不怪,忍气吞声,得过且过,则不仅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会助长证券欺诈者的嚣张气焰。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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