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法律论文资料库
>>全文
对张筠筠、张筠峰运输毒品一案争议的分析/王斌周(4)
三、本案的结论:
综上分析,本案中被告人胡斌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其在抢劫中有故意杀人的情节,属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张筠筠、张筠峰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但因二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未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原一审和二审关于胡某犯罪行为的定性有误,应予纠正。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
>>
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