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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 强化司法所职能作用/李志刚(11)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街道应当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公安派出所、法院、检察院和司法所共同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所长兼任主任,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我们还要建立街道、社区、用人单位三级矫正网络体系,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化。
其次,要广泛宣传,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做好用人单位和社区群众的工作,使他们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转变观念,消除疑虑,引导他们逐步接受并积极主动参与到社区矫正的社会监督工作中来;二是要做好矫正对象家属的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积极配合政府和社区改造矫正对象;三是要做好矫正对象的工作,随时注意他们的思想动态,解决他们的思想顾虑,认识错误,缓解对抗情绪,端正心态,促进思想转化。
第三,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街道和司法所应当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纪律、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矫正对象接受制度、报到登记制度、外出请假制度、会客制度、回访制度、迁居制度、解矫预警和解矫通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制度、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制度、公益劳动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安置制度等,严防漏管和托管失控。同时,市、区司法局也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体系,提高矫正质量和矫正效果。
第四,要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和质量。一要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建立数字化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将矫正对象个人资料输入电脑,随时可查;二要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建立便捷、高效、互动的通信联络方式,及时将有关事宜通知矫正对象及其亲属,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
第五,要建立社区矫正心理辅导室,加强心理矫正,因人施矫。矫正对象自卑心理强、忧郁、情绪不稳定,如果不及时进行心理矫正,就会自暴自弃,走向自毁的道路。心理辅导室应当针对具体的矫正对象制定相应的心理辅导计划,分别进行集体心理辅导和个别心理辅导,强化矫正对象的自控能力。
(八)广泛整合社会资源,以“四化”建设为依托,积极推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上新台阶
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应坚持“党政齐抓,社会参与,严管重教,妥善安置,重树新人”的原则,贯穿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理念,力求在领导体制、管理方式和思想观念上实现新突破。要注意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社会安置帮教与家庭安置帮教相结合、一般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安置帮教与监所教育相结合,遵循“组织工作网络化,档案管理规范化,就业安置市场化,帮教服务社会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总体思路,逐步建立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积极探索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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