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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 强化司法所职能作用/李志刚(2)
深入群众,扎根基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社区居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几年来,为了推动依法治街和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我所以三大普法工作为重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了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彩,如法律咨询、文艺演出、法律有奖问答、图片展览、宣传栏等,普遍提高了社区广大居民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我所在辖区设置了9个法制宣传栏,已出法律宣传栏专刊近200期,每月定期更换宣传资料,向群众派发《深圳市劳务工学法用法读本》等各种普法宣传材料数万份。据统计,司法所所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2次,参加的居民达20405人,赢得了广大社区群众的信赖和支持。首先,街道领导干部带头,司法所积极工作,推动公务员、社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2003年街道全体公务人员和科、室、站、所负责人参加了区政府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全部通过考试。2004年6月,我们组织居委会干部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提升了社区法治建设水平。其次,加强外来劳务工法制教育,注重社会实效。2004年7月,司法所举办了“法律进社区”大型专场文艺晚会,宣传《劳动法》,社区居民和劳务工2000多人观看了演出。9月,司法所、劳动保障所联合举办劳务工普法骨干培训班,四大建筑公司和新科泰工业区近200人参加培训。三是,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成为学法、用法、守法的一代新人,巩固了这一新兴的普法阵地。综治办、司法所多次组织了青少年学生接受禁毒教育,到国家禁毒教育基地学习、参观禁毒巡回展览,为根治毒品的侵害打下了新的基础。近年来,司法所、社区服务中心又从文化的角度开展普法宣传,以文化进社区和法律进社区为中心,开辟了群众性法律文化建设的新局面,大大了提高社区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参与性,使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依法治国的成功希望,有力地推动了辖区“大普法”格局基本形成。
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疏导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近年来,司法所建立健全了民间纠纷处理程序、人民调解工作纪律、人民调解工作承诺、纠纷排查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守则、人民调解庭纪律、调解庭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等规章制度。2004年度,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5宗,成功43宗,成功率达到95.6%,制止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械斗2宗,制止上访150人次。2005年1—5月份,共调处纠纷18宗,成功15宗。围绕“三个下降、一个上升”的目标,成功调处了“香梅街简跨桥”、日洁公司劳资纠纷、香蜜湖实验学校和朝阳学校拆建纠纷等重大群体性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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