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思路探索/李志刚(6)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大特点,就是提倡民主法治,实行依法治国。一个国际化城市,必然也是一个文明法治的城市。深圳只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才能建立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按照国际标准打造城市新形象,提升城市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建立文明的法治城市,要求我们城市的每一位市民人人知法,人人自觉守法。社区是现代城市的细胞,只有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才能更有效地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营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
我们认为,我区一方面应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认真做好各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法律知识宣传进户,法律服务进家庭,法律咨询进社区成员单位,在理念上、机制上、重点对象上、依法治理上、法律服务上和文化上有所突破,在全区欣起一个爱法、学法、守法的新高潮,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治社工作;另一方面,应以营建公共服务型政府为契机,增进基层法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节的作用,切实解决辖区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和激化,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依法维护企业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才是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治区要从基层做起,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只有化解在基层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并要求我们在依法治区过程中大力推广成熟的经验,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由传统调解向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转变。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基本方略。
(六)进行体制创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充分保障社会主义人权
20多年的改革实践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现在要求我们必须拿出一往无前的勇气,大胆探索,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在法制体制改革上和创新上下功夫。我们要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自已的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创造人民自己的幸福生活。针对我区的生产生活的实际,作为基层组织,我们要让广大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分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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