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要点与劳动能力鉴定要点释义/徐凤林(3)
情形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为工伤。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战、因公致残转业复员到地方的劳动者,旧伤复发虽与现行工作无关,但应视同工伤,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要点二: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情形一:故意犯罪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一是违法犯罪行为与伤亡之间存在必然联系,或者是造成伤亡的直接原因。二是职权部门作出认定。除此之外,劳动者伤亡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即应认定为工伤。
情形二: 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般饮酒或者醉酒与伤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仍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情形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一般情况,自残者或自杀者没有留下可以表明其自残或自杀意图的物品时,很难认定构成自残或自杀,若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劳动者系自残或自杀,应认定为工伤。
要点三:工伤认定流程
工伤认定流程包括报案、诊断、治疗、鉴定、赔偿五个步骤。发生工伤后,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伤保险部门报案,提供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附工作日志、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单位通知员工到指定医院诊断和治疗,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和医疗收据。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申请表(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伤害程度)、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由专业鉴定机构根据病情、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等判断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进行工伤鉴定,根据伤残程度、基准工资等确定工伤赔偿金额,出示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领取赔偿金。
要点四:工伤认定争议焦点
焦点一:对劳动关系存有争议的,需在工伤认定前,经劳动仲裁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然后,认定该情形是否为工伤。
焦点二:“上下班途中”:包括正常上下班、加班加点或者处理用人单位临时加派工作任务的途中。《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认定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应看是否以上下班为目的、是否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为处理私事的合理绕道也纳入上下班途中,下班后直接逛街或喝酒娱乐,以到达第一站期间的路线视为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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