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强奸案启示录醉酒的法文化之一/温跃
吴亦凡强奸案启示录
--------醉酒的法文化之一
作者:温跃(20231202)
1、如果吴亦凡故意灌醉那些女孩,使得那些女孩不能反抗、不知反抗,构成强奸罪是没有问题的。(顺便说一句,吴亦凡案我认为故意灌醉那些女粉丝的概率较大)
如果那些女孩见到偶像吴亦凡后太激动了,自己多喝了几杯酒,醉了,半推半就甚至主动与吴亦凡发生性关系。吴亦凡成立强奸罪吗?
2.1取决于吴亦凡是否知道或应该知道那些女孩已经醉酒了。如果吴亦凡明知那些女孩已经醉酒了,还主动或被动与那些女孩发生性关系,吴亦凡构成强奸罪。
2.2如果吴亦凡不知道那些女孩已经醉酒了,每人的耐酒性不一样,醉酒的程度不一样。假设女孩喝了两杯酒,脸色有点绯红但谈吐还算正常,吴亦凡认为女孩没醉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是女孩主动或半推半就与吴亦凡发生性关系,第二天早上女孩醒来后说不知道昨天晚上干了什么,报警吴亦凡强奸。吴亦凡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吴亦凡的认识错误使得他不具有强奸的故意。而强奸罪是故意犯罪。类似的案例:傍晚有一个男人在火车站附近遇见了一个女人,女人主动上前搭话并把男人带到附近一个街心公园发生了性关系。被巡逻的警察怀疑卖淫嫖娼而抓获。事后发现没有金钱交易且女子有精神病无行为能力。男子成立强奸罪吗?不,属于意外事件。因为男人无法预料到该女子有精神病。
2.3如果吴亦凡的某个女粉丝见到偶像吴亦凡后,激动不已,想与吴亦凡发生性关系但又不好意思,故意灌醉自己让吴亦凡得手。吴亦凡构成强奸罪吗?这在当今中国刑法里有点麻烦。一般思路认为与醉酒的女人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即使醉酒的女人主动与你发生性关系也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而你成立强奸罪,换句话说你违背了妇女意志而发生性关系,这种思路无视一种可能性:酒后吐真言,凭什么说醉酒后的意思表示不是此人原本的“真实意思”?如果吴亦凡的某个女粉丝原本就有与吴亦凡发生性关系的意思,然后喝酒助兴而醉,在这种状态下吴亦凡与该女子发生性关系违背该女子的意志吗?换句话说,该女子原本有与吴亦凡发生性关系的意思,但在醉酒状态下,该女子的“意思”还有效吗?如果认为醉酒状态下,醉酒前的意思是无效的,吴亦凡构成强奸罪。这样的立法会导致情人间喝酒助兴而发生性关系也成立强奸罪。
2.4卖淫小姐在卖淫过程中中断卖淫意愿,嫖娼者如果不愿拔出阴茎,理论上构成强奸。李天一一伙人带着那个女孩去宾馆开房后,四五人只同意嫖资2000元,与卖淫女在嫖资上达不成一致,几个人先后强行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即使那个卖淫女原来是同意卖淫的。男女情人间喝酒前即使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醉酒后女方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情况下,男人与该女人发生性关系,违背该女子意志吗?醉酒前的“同意”在醉酒后仍然有效吗?男方明知该女子醉酒还与之发生性关系成立强奸罪吗?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