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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动者维权情况的调研报告/徐凤林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组织广大劳动者在建功新时代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着力解决劳动者群体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发展,为建设特色城市、活力城市、幸福城市,推动新时代全面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开展法治帮扶,彰显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实效
市总工会围绕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发挥劳动关系三方职能作用,借助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法律监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力量,结合“万名人社干部进万企”、送法入企等活动,组织人社、工会、企协、工商联等部门联络员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和最低工资标准问卷调查,对企业进行欠薪风险排除摸底,对存在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企业开出“用工处方”,提出改进建议,从源头上消除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稳定工作岗位。发挥“法院+工会”诉调平台作用,组建专兼职调解队伍,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读本,提升了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和企业法律意识。
(二)积极开展要约行动,落实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市总工会发挥统领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协同作用,健全集中要约、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台账等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制度,丰富协商内容、增强协商针对性,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组织开展要约行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对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遵守集体协商程序规定,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推动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完善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新业态企业和石材经济园区、食用菌产业园区等行业性集体协商经验,推动新业态企业和行业性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法律依据和经验方法。
(三)强化指导与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市总工会充实调整充实劳动者权益保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调度,整合工作合力,发挥人社、工会、企协、工商联等部门联络员制度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规范化建设,协调基层工会及应急、公安、信访等行业部门和各乡镇街政协委员联络站、“议事堂”等工作平台联合开展工作,定期召开线上、线下会议,会商专项行动情况,强化对职工分流安置、欠薪、欠保等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一体化推进工会组建、协商建制、普惠服务、风险化解等项工作,做到问题在基层一线发现,隐患在基层一线消除,矛盾在基层一线化解,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协商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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