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者维权情况的调研报告/徐凤林(2)
(四)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帮助企业稳岗扩岗促就业
市总工会加强工会服务阵地建设,筹集资金对工人文化宫进行维修改造升级,为职工群众提供健身、阅读、文艺演出、休闲娱乐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工驿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功能完备的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网络,以文化宫为主体、其它服务阵地有效衔接、引导社会资源为补充的服务职工综合体建设初见成效。提高服务和关爱劳动者精准化水平。开展基层工会联合会规范化建设,按照“八有”标准,投入专项资金完成乡镇、街、区工会联合会规范化建设任务,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开展关爱户外劳动者行动,投入资金建成标准化“工驿站”,解决了广大户外工作者“吃饭难、休息难、如厕难”问题。创新职工服务中心(站、点)服务方式,提升职工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发挥互助保障关爱作用,累计报销医疗费?余万元,收益职工?人。参与“求学梦圆”行动,争取补助资金,帮助职工实现“大学梦”。加大创业就业培训力度,搭建供需平台,以民企招聘月、金秋助学、互助保障、阳光就业等活动为载体,为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搭建供需平台,帮助求职者创造就业机会。构建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有效运用帮扶、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精心组织“两节送温暖”“四季送”等专项慰问活动,解困脱困,促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存在问题
问题一:劳动法治宣传覆盖面需进一步拓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劳动者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度和覆盖率不够;对劳动者与企业协商代表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不够,法律素养和协商能力不强。劳动者选择用法律武器进行权益救济意愿不强。
问题二:集体合同制度需进一步落实。一些用人单位消极对待订立集体合同,程序不规范,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规定不明确,以录用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违规用工,随意增加劳动定额,拒签劳动合同,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等。
问题三:劳动保障监督力度想需进一步加强。以人手不足或影响营商环境为借口,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利益的行为监督处理不力,维权服务工作体系和保障监督功能弱化,引导劳动者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作用发挥不理想。
三、工作对策
对策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增强劳动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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