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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法理思考/徐凤林(4)
对策四:落实评价与激励机制,优化工作方法与措施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优化工作方法与措施。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员的政策服务、监测预警、矛盾化解的水平。开展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发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作用,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工商联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力量,搭建各类沟通交流平台,强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按照有平台、有队伍、有制度、有保障、有标准、有成效的“六有”要求,培育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提供劳动法律宣传援助咨询、企业用工管理诊断和规范化水平提升指导、用工和收入分配指导、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指导、劳动争议调解指导服务等,增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落实评价与激励机制,科学设计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指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活化创建形式,强化宣传引导,定期推荐评选,总结经验做法,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表彰奖励,扩大创建活动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营造共商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的认知度、参与度和美誉度。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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