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形态表现、成因与对策/徐凤林(5)
对策四: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会法治化建设水平
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为主线,围绕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思想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前置政治纪律政治规律,提高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准确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修正案八》,强化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筑起法律屏障。建立预算、决算、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落实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和下审一级的经费审查监督体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建设,参与指导劳动执法检查,解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不按程序办事,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过度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增强处理劳动争议效率,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加强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沟通协作,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提升劳动保障执法水平。加强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策略技巧培训,提升开展集体协商的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能力,搞好调查研究,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代表培训、起草文本,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智力支撑。建立工会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工会工作质效评价规范》,开展工作业绩评估考核,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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