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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构建薪酬激励机制”为内容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调研报告/徐凤林
市总工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将开展集体协商、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作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要途径,探索创新成果按要素分配机制,激励技术创新,共同分享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果,在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发展,建设特色城市、活力城市、幸福城市,推动新时代全面振兴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联动配合,落实三方责任,共同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围绕构建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深入学习《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职责作用,推动落实三方责任,共同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宣传力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不同职业、不同技能等级技术工人工资价位信息。市工商联、企联鼓励引导各类企业行政方主动应约、务实协商。市总工会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强化对企业、行业、区域性工会的指导服务,分片包干落实责任,深入包保企业指导基层工会高质量完成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做到应签尽签、能签尽签。截止目前,按照法律规定到期续签?户;新建会企业全部签订集体合同;直属企业全部签订集体合同。
(二)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分配原则,构建技术创新和工作能级等参与分配机制
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增强职工获得感目标,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分配原则,健全技术创新和工作能级等参与分配机制,调动职工参与生产经营的热情,激发开展技术创新的智慧,形成共谋发展、和谐共赢的命运共同体。一是协商“新八级”岗位绩效工资制。探索建立学徒工、出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等“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起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技术工人薪酬制度,体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薪酬激励方式。二是协商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项目薪酬制等,促进薪酬分配向生产服务一线技术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倾斜。三是协商津贴补贴。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技能人才,可协商设置技术工人工作和生活性补贴。对苦、脏、累、险岗位的设置高温寒噪音污染等作业环境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四是协商创新奖励。落实职工参与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科技创新的奖励措施。推进职工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激励引导职工立足岗位、技术攻关,勤奋钻研、改进工艺,优化流程、降本增效,建立技术成果转化收益激励机制,提高其技术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协商福利待遇。建立职工疗休养、体检、子女托管、困难慰问等福利制度,改善食堂、宿舍班车等后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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