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岗石材产业园区工资集体协商案例/徐凤林(2)
四、协商过程
2024年?月?日,天岗石材行业协会工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按照《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各选派3名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会议。职工方经民主程序推选产生3名协商代表,首席协商代表为行业工会主席;行业方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产生3名协商代表,首席代表为公司总经理。会议由行业工会主席主持。行业方首席代表宣布会议议程,就协商原则作了详细说明。然后,按照协商议题规定,劳动关系双方按照“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分配原则,就岗位绩效工资分配与支付办法、高技能职工薪酬分配方法、创新奖励、津贴补助及福利待遇等进行具体协商。经过充分讨论,双方你来我往,分析论证,最终找到利益平衡点,形成一致意见,拟定石材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最后,由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合同草案上签字,在协商会议记录上签字。形成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后,行业工会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双方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全票通过,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并报送市总工会备案。
五、协商结果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依法确定岗位绩效工资分配与支付办法、技术创新奖励、津贴补助及福利待遇,保障职工工资待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了职工归属感,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减少了劳动争议纠纷,推动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
六、协商体会
(一)深化职工队伍建设改革,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为指引,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深化职工队伍建设改革。遵守《吉林省集体协商条例》规定,将开展集体协商、健全薪酬激励机制作为深化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途径,探索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分配机制,激励职工技术创新,共享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果,打造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打造共谋发展、和谐共赢命运共同体
按照《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构建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2024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通知》精神,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分配原则,建立技术创新和工作能级等参与分配机制,构建“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实施新八级岗位绩效工资薪酬激励机制。对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项目薪酬制。对技能人才,设置技术工人工作和生活性补贴。对苦、脏、累、险岗位的设置高温寒噪音污染等作业环境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落实职工参与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科技创新奖励措施。建立技术成果转化收益激励机制,协商福利待遇。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激发技术创新智慧,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劳动者积极性,打造共谋发展、和谐共赢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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