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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外法律服务的思考/徐凤林(3)
对策四:深化国际法律服务合作,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国际影响力
深化涉外法治交流合作,宣介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开展“深化法律服务合作,助力区域经贸发展”法律服务国际论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国际影响力。与国外司法部门保持各层级交往,扩大“朋友圈”。聚焦涉外法治建设前沿热点问题,举办涉外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解读和经验分享,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支持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国法律顾问、中外律师事务所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等试点。对“走出去”企业公证机构提供保全服务,为企业境外专利申请、转让、许可、涉外诉讼和国际仲裁提供证据支撑。派代表参加国际公证联盟和国际公证合作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探讨公证前沿问题,参与国际公证规则制定,拓展涉外法律服务新阵地。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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