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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现状与问题解析/徐凤林(2)
二、分类与特点
特点一:法律性。裁判文书是法院代表国家做出的法律决定,对当事人和涉案关系人产生法律后果,具有法律效力。
特点二:说理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对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目的、价值、标准和规格及不同类型裁判文书内容和形式要求进行全面、系统、明确的指导,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和司法制度建设的重要发展。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条文,选择适用法律论理,阐明定此罪而非彼罪、适用此法条而非彼法条的道理,具有权威性。
特点三:个人性。裁判文书虽不归属通常意义的著作权,但为署名作品,优秀的裁判文书可成为指导性案例,也是法官被问责的根据。
三、现状与问题
问题一:文书格式不规范,出现错字、漏字、别字、多字;错列当事人;当事人性别、地名、住址写错、身份证号码写错、出生年月日不符;诉讼费计算有误;标点符号使用不准确,数字随意大小写,字体字号不统一;未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问题二:案由及审理经过部分内容表述不完整,论述不充分,内容松散结构不严谨、前后不呼应;文思不清逻辑不严密,缺乏条理语言不规范,不能映射法官自由心证过程。
问题三:裁判文书同质化。作出的文书千篇一律,说理上有职权主义倾向,重证据堆砌罗列,忽视证据和法理分析,讲法理不讲事理情理,缺乏说明裁判结果的形成过程。
问题四:适用法律条文不完整,错引法条或援引法律不全面。表述不准确,漏判和缺项;判决主文不明确,超出讼争范围;缺席判决没有引用程序法;未判令履行债务期限;原告多项诉求支持一部分,另一部分未作交待;多名被告有的承担法律责任,有的未明确义务,不具有可执行性。
四、工作对策
对策一:加强裁判文书档案资源库建设,提升文书制作智能化水平
围绕建设智慧法院,加强裁判文书档案资源库建设,完善“法院云”系统,以实现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化为目标,深刻剖析文书格式不统一、技术要求使用不规范、说理不充分、层次不清晰、文字差错等问题,对照最高法《法官行为规范》关于文书制作要求、《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等标准,按照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论述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基本要求,建立奖惩机制,制定裁判文书质量评价标准,推广使用《文书智能校对系统》,检查文书中出现的格式、字词、标点等错误,智能纠错自动排版,文书内容检索,法律法规查询、附录和内容校验,文书查重等,提高裁判文书编写检查效率和整体质量,提升案件信息查询、文书制作和辅助裁判智能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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