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对确认无效之诉不受起诉期限限制的理性思考/王克先(4)
如: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再审申请人王永生、陈秀英与被申请人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政府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案,于2017年11月28日作出(2017)最高法行申6717号行政裁定,认为“王永生、陈秀英主张本案系确认无效之诉,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但是,无论修改前的、还是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无确认无效之诉不受起诉期限限制的规定,其主张没有法律根据”。据检索持此类理由的裁判为多,因相关裁判文书较多,不一一列出。
六、2018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行为确认无效之诉的裁判
2019年5月12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关键词:行政案件、2018、最高法院、无效行政行为、起诉期限进行搜索,显示案件27件,另行搜索到1件,共计28件,经阅读,剔除与确认无效之诉无关的11件,其余17件可分为确认无效之诉不受起诉期限限制与受起诉期限限制二类:
(一)确认无效之诉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7个案件)
确认无效之诉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采用了自始无效说,自始无效说从无效行政行为的性质出发,否定起诉期限在确认无效之诉的适用。
如: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再审申请人张起与被申请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一案,于2018年8月1日作出(2018)最高法行申2488号行政裁定,认为“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即无效行政行为自始、绝对无效,不因时间的推移而具有合法效力,当事人可以随时对无效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当事人针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后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确认无效请求的,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属于无效情形,认为行政行为属于无效情形的,则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2489号、(2018)最高法行申2496号等2个案件的裁判理由与(2018)最高法行申2488号案件的裁判理由完全相同,即这3个案件认为确认无效之诉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293号、(2018)最高法行申550号、(2018)最高法行申2243号行政裁定认为涉案行政行为不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应适用起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再审申请人上海泰瑞物业发展公司诉被申请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一案,于2018年12月27日作出(2018)最高法行申8971号行政裁定,认为“再审申请人主张有关案涉行政许可行为自始无效,不能适用起诉期限,……所谓无效行政行为应具备‘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减损权利、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或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而案涉行政许可行为尚不具备上述情形,故该主张不能成立”。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