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归责原则法理解析/徐凤林
我国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民事立法领域处于基础性、统帅性地位;是市场经济基本法;是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基本遵循。民事规则原则是确定民事责任归属所必须依据的法律准则,贯穿民法典侵权责任篇中,是区分确定民事责任的指导原则。
一、民事归责原则沿革
古代社会对侵权行为最直接的反击行为是复仇。十二铜表法颁布后,亚奎利亚法提出iniuria概念,确立过错侵权责任原则。19世纪,大陆法系国家沿袭罗马法的传统,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法国民法典侵权责任体系为一元性的自己行为责任、非自己行为责任、无过失责任三种情况。德国民法典创设三个基本侵权类型,将危险责任用特殊立法扩大维权,即与一般侵权责任原则并立,共同构成双轨二元责任体系。构成要件采用四要件说:即损害事实、加害行为、损害与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过错。英国侵权行为是通过直接、暴力产生的行为,才可获得救济,若侵害行为是间接或非暴力产生的则不构成侵权。各类侵权行为的不同主观归责事由以恶意为要件,对于特殊侵权责任则采严格责任。美国侵权行为法创设了若干重要制度,包括法律积极主义、陪审制度、转为人身伤害原告组成的律师团体等。英美法系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只要当事人违约,不问本人是否有过错,都应承当违约责任,有法定免责事由的除外。截止目前,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在法学界分为:一元说: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唯一归责原则,以扩大过错责任适应侵权行为发展新趋势。二元说: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系由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的二元归责体系。三元说: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构成;或以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构建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我国民事规则原则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借鉴大陆、英美两大法系“经验”,顺应国际通行规则,采纳德国立法例为主,构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事侵权责任体系。
二、民事归责原则体系
民事责任特征:一是违反民事义务,民事责任与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有必然联系。二是民事责任由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人承担。三是民事责任主体只对被侵害人承担责任,对于是否追究民事责任以被侵害人意志为转换。四是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10种。五是民事责任由审判机关运用民事归责原则依法确认。在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共同产生于同一侵害事实情形下,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确认解决。确定民事责任适用以下四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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