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案例/徐凤林(2)
六、协商体会
(一)坚持调研先行原则,为开展要约行动做好充分准备
以“构建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为内容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坚持调研先行原则,掌握企业基本情况,贯彻群众路线,找准协商核心点,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将开展集体协商、健全薪酬激励机制作为深化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途径,探索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分配机制,激励技术创新,共享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果,打造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目标
以建立技术创新和工作能级等参与分配机制为重点,对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实行协议薪酬制、项目薪酬制。对技能人才,设置技术工人工作和生活性补贴。设置环境津贴、班组长津贴,落实职工参与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科技创新奖励措施。建立技术成果转化收益激励机制,协商福利待遇。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激发技术创新智慧,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劳动者积极性,打造共谋发展、和谐共赢命运共同体。
(三)健全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常态化要约行动机制
以建立常态化要约机制为突破口,发挥市总工会统领协同作用,指导基层工会健全集中要约、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台账等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制度,依法行使要约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畅通常态化要约机制,指导订立《工资集体合同》,依法履行集体合同,推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扩面提质增效。完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技术工人薪酬激励集体协商,建立行业职业技能等级体系。搞好集体协商指导监督和集体合同备案审查,依法开展劳动行政执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确保集体合同全面履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企业增效,劳动者增资,职企双赢。
(四)构建工作评价体系,提高集体协商主体法律水平与协商能力
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为主线,制定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素能标准,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立集体协商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开展业绩评估考核,提高集体协商主体法律水平与协商能力。强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培育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提高劳动法律宣传援助咨询、企业用工管理诊断和规范化水平。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搞好集体合同审查管理和履约监督,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活动,做好劳动关系风险会商研判,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升劳动保障执法水平。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