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立法及法律体系内容解析/徐凤林(2)
二、涉外法律体系
涉外法律体系涵盖所有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跨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
体系一: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旨在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体系二: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等方面,构成系统的治理体系。涵盖从法律法规制定到实施整个过程。具体涉外法律划分为:国际法和国际私法。涵盖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劳动法、国际人权法、国际海洋法、国际环境法等。
体系三:涉外法律的实际应用和执行。通过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和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伴随式”法律服务,以及加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和工作机制的能力建设。
体系四:具体涉外法律应用领域。包括涉外继承、涉外离婚、涉外合同之债等。
三、涉外法律业务
涉外因素指诉讼主体涉外,诉讼标的的法律事实涉外,诉讼标的物涉外。涉外法律服务指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接受外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贸易等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大类,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境外上市、境外诉讼等。业务范围包括:代理各类民事案件;代理刑事自诉和辩护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担任公民个人或企业法律顾问;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合作企业的有关法律事宜;办理外资企业设立的有关手续,包括合同草拟与审查,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以及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工作等。涉外律师业务范围广泛,涉及商事、民商事诉讼和非讼事务各个方面。涉外业务种类繁多:有国际贸易中的货物买卖纠纷(含信用证)、运输保险索赔纠纷、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等海事海损案,有国际金融证券方面的票据欺诈纠纷(包括汇票承兑与贴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赔偿纠纷等。具体包括:国际投资业务、国际金融、保险业务、海事海商、国际贸易、买卖、运输、信用证结算、涉外经济案诉讼和仲裁代理、公民涉外财产、婚姻、财产继承案件代理、其他涉外法律事务、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从事与WTO有关的磋商和争端解决;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参加各类案件的调解、诉讼(经济、民事、行政、刑事)、仲裁活动;为涉外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代办涉外房地产交易中的法律事务;代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开业、变更、并购和注销登记事项;代理、参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破产的清算法律事务;协助外国公司在华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及投资公司;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国外客户提供法律信息及法律动态分析报告;应邀参与立项和可行性研究;草拟、审查涉外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参与涉外谈判;为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及顾问见证;接受委托代办市场调查和客户的资信调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办反倾销、反补贴法律事务;代办项目融资、国际贷款、融资租赁等涉外金融业务;代办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等)的申请、注册、登记等法律事务;办理技术引进与出口业务;办理涉外保险及国际保理业务;承办境外顾问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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