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立法之“魂”/翟峰(4)
六、对“我国的立法为何要坚持以党法关系为本质一致”的问题给出的答案:要坚持以党法关系为本质一致的立法,既须做到将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作为立法工作的先导和指引,又须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在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中,善于将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在宪法法律范围内的活动统一起来,善于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善于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施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暨全面依法治理。若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立法之“魂”即可竖![8]
【注:本文近时首发于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在线。链接网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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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习近平.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J]. 求是. 2019.(4)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人民观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N].人民日报.2022-09-20(5)
[3] 李林.党领导人民建设法治中国的思想指引[N].人民日报.2016-07-13(5)
[4] 沈国明.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断[J]. 学术月刊. 2021.(7)
[5] 全面依法治国: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N]. 光明日报.2022-09-01(5)
[6] 肖云祥. 学好党史必修课之十二丨从百年党史看中国特色监督之路[N].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05-13(5)
[7] 叶青. 把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贯穿法治建设各环节[J]. 光明日报.
2021-01-29.(3)
[8] 王伟国.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依规治党理论及其原创性贡献[J]. 法学研究. 2023.(3)
注:作者翟峰长期从事地方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工作,系四川省十至十二届人大代表,十三届九三学社中央专委委员(其间聘为九三学社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宣讲团成员),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先后吸收和聘为省政治学会、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会员和中国人大杂志社特约记者、法制日报特约记者、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省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曾多次参与地方立法调研和统稿工作,数十次参与省内外人大代表和民主党派成员履职的有关讲座培训活动;曾获人民日报理论征文奖、中国人大制度理论征文奖、中国人大新闻奖一等奖、民主党派中央调研成果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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