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令退赔的性质和适用/fazhi1234(7)
综上,责令退赔意在剥夺犯罪利益,惩戒犯罪分子,遏制犯罪,非侧重于被害人损失的弥补。准确把握责令退赔的性质对于剖析学界观点,理解刑法和刑诉法解释相关问题,厘清理论和实务界的诸多困绕都有重要意义。
(三)责令退赔的刑罚地位:消极刑罚,且是追缴不能的替代
责令退赔针对的是犯罪所得,消灭的是犯罪利益,还不触及犯罪分子的正常利益,故是消极刑罚。犯罪所得通常可直接追缴,追缴不能时,则需责令退赔。追缴和责令退赔是根据犯罪所得状况选择适用的刑罚。所谓退赔,也不是赔偿被害人的意思,退赔首先要实现追缴目的——追缴到案,或退赔到案。然后,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才返还被害人。
综上,责令退赔是犯罪所得不能依法追缴时,针对犯罪分子消灭其犯罪利益的替代追缴的消极刑罚。虽有赔字,但不是民事赔偿。客观上有弥补被害人损失的效果,但主观上是制裁犯罪分子,剥夺其犯罪利益。其与刑法规定的主刑和附加刑具有同一性质,相对于主刑和附加刑其刑罚地位可列于消极刑罚之列。
二、责令退赔的法律适用:连带、所得、意志。
责令退赔的性质对于适用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性质明确,适用过程的问题便不难澄清。下面择几典型问题加以说明:
(一)共同犯罪中的适用:不存在连带责任
有观点认为,对于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只要任何一方存在能够退赔的条件,就应要求其足额退赔,以最大限度实现被害人权益,不应过多考虑被告人之间的退赔责任区分。
责令退赔不是解决被害人损失的制度设计,该观点着眼于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的损失,看似追求制度的社会效果或减少犯罪损失,实则不把握责令退赔的根本性质讨论责令退赔。责令退赔是针对犯罪分子剥夺其犯罪利益的刑罚,基于这个角度还能提出连带责任吗?
连带责任是民事赔偿中的概念,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并没有连带一说。刑法第26条规定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和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处罚原则,第27条规定从犯的处罚原则。共同犯罪中的刑事责任,存在主从犯的划分,却不是像民事责任那样分为按份之债或连带之债。刑法第64条责令退赔的对象是“犯罪分子”不是犯罪集团或团伙。该条犯罪所得是指“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不是其所在犯罪集团或团伙的犯罪所得,这也是非常明确的。无论被害人的总损失多少,只能针对共同犯罪中某一犯罪分子的具体犯罪所得适用责令退赔。不能责令犯罪分子对犯罪集团或团伙的所有犯罪所得或者被害人的所有损失退赔。依据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只能逐一剥夺,不存在连带剥夺的问题,也就没有连带退赔的问题,后者无现行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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