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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未成年人股东的法律地位和有效保护/王勇
新公司法下未成年人股东的法律地位和有效保护


作者:王勇

单位: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 律师

邮 箱:261107586@qq.com





目录
新公司法下未成年人股东的法律地位和有效保护 3
一、 未成年人股东的法律地位 3
二、 未成年人成为股东的合法路径 6
三、 未成年人股东的权益保护 7
四、 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 8
五、 公司治理中的特殊考虑 9
六、 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10
七、 结语 11






新公司法下未成年人股东的法律地位和有效保护


内容提要:
本文主要探讨了新公司法下未成年人股东的法律地位、权益保护、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公司治理中的特殊考虑以及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未成年人股东的形成原因包括继承、受赠、购买和家庭共有等,其法律性质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未成年人股东与成年股东在权利行使上存在显著差异,需要额外的法律机制来确保他们的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股东的知情权和表决权是其参与公司治理的核心要素,需要通过监护人监督机制和权益保护协议来保护。未成年人股东对公司决策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通过精心设计的公司章程和内部监督机制来实现平衡。通过国内外未成年人股东案例的对比分析,总结了未成年人股东保护和风险防范的经验。
关键词:未成年股东 法律地位 权益保护 公司治理
一、未成年人股东的法律地位
(一)未成年人股东的形成原因和法律属性
从2007 年,北京银行上市,其股东名册记载着多位“娃娃”股东事件,到2015年,多家公司的未成年股东频频套现事件,直到今日,有关未成年人股东的法律规范仍未完善。而曾被认为是提线木偶的未成年股东,其合法性问题引发了各界的激烈讨论。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对自然人股东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未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7年6月25日发布了《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的答复》,该《答复》明确规定,“《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第三条,第十四款:“除一人有限责任,经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渝工商发〔2006〕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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